被指涉於天橋向警員掟磚 19歲青年脫罪官指不排除被誤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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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/10/27 18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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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歲青年被指涉向警員掟磚,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)

去年10.1有人發起「六區集會」,荃新天地外行人天橋上疑有人向警員掟磚,警員上橋掃蕩時拘捕19歲青年。涉案青年否認非法集結罪,經審訊後,今(27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指片段顯示控方證人視線曾離開掟磚人士,雖然被告衣著可疑,但無法排除控方證人誤認的可能性。

被告趙嘉進(19歲),早前否認1項非法集結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,在荃新天地外行人天橋參與非法集結。

裁判官今裁決時引述控方案情指,案發當日荃灣市中心一帶有人堵路及向警察投擲雜物,並傳召警署警長劉世明作證,劉於審訊中供稱,他當時看見行人天橋上有3名男子掟磚 ,其中1人身穿白色上衣、戴鴨舌帽及防毒面罩,並指該白衣男其後被捕,即本案被告。

裁判官續提到被告的拘捕過程,劉供稱他帶同事到天橋掃蕩,劉稱他全程緊盯住該白衣男,而該白衣男看見警員,曾逃跑向荃新天地,並商場門前脫下防毒面罩、護目鏡、帽子及手套扔到地上,最終被警員截停及拘捕。

裁判官指,辯方抗辯指劉曾經失去對白衣男的觀察,雖然劉強調一直緊盯白衣男,惟根據庭上片段,劉帶同事到天橋後,曾左右張望,雖然劉稱白衣男曾向荃新天地逃走,但片段中沒有聽到有警員叫人不要逃跑,而且當時荃新天地鎖上了門,門外有10至20名男女,有老有少,當中有人身穿白衣、黑衣及其他顏色的衣物。

裁判官指,雖然被告被捕時身上衣著可疑,但不排除劉誤認的可能性,基於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,最終裁定被告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;辯方沒有訟費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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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